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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田径中心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高水平教练员培训补习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1 15:33:52    来源: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各有关省、区、直辖市体育局田径中心、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体育局、有关行业体协、体育院校:

根据中国田径高水平教练员训练创新培训工程有关规定,因故请假没有参加年度高水平教练员培训班或者培训班学习综合考评不合格者,必须参加培训补习班的学习与考核。按照2017年田径高水平教练员培训工作计划,定于2017年11月30日-12月11日,组织举办2017年度全国田径高水平教练员培训补习班。现将培训补习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11月30日-12月11日(其中,11月30日全天报到,12月11日全天离会)。

  二、地点:

  上海体育学院中国田径协会高水平教练员培训中心

  三、参加培训教练员:

  请各有关单位,收到培训补习班通知后,确认本单位须参加培训教练员(名单见附件),并于11月20日前,将参加培训补习班教练员名单的确认函传真至体育总局田径中心。

  四、培训要求:

  (一)培训名单中的教练员,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培训补习班全部课程内容的学习和考试。

  (二)无故不参加者,将取消其2018年度一线队伍教练员注册资格。培训综合考评不合格者,将不能参加2018年度中国田径协会组织举办的所有全国性田径赛事;不予入选国家队教练员;不予入选中国国家田径队参加国际性田径比赛;不推荐列入体育总局的精英教练名单。

  (三)培训班为全日制封闭式培训,培训期间不允许携带运动员训练。培训期间不得无故缺课,凡迟到、早退率达20%以上者或缺课率达10%以上者,为培训综合考评不合格。

  (四)每位学员准备并制作有关对“科学化训练认识与实施”的交流汇报PPT和讲稿,要求时间10分钟;数据准确、层次清晰、观点明确。

  五、经费

  培训费由中国田径协会高水平教练员培训中心承担,学员的旅差费和食宿费等费用由各单位负责。食宿费的标准每人每天300元,超出部分由中国田径协会高水平教练员培训中心承担。

  六、联系方式

  1、培训负责人:

  体育总局田径中心 杨继敏

  联系电话:010-87183450 传真:010-67142515

  2、培训联系人:

  上海体育学院 格斯尔

  联系电话:021-51253181 传真:021-51253200

  3、报到地址:

  上海体育学院交流中心(上海市杨浦区清源环路588号,近恒仁路)


附件:中国田径高水平教练员训练创新培训工程2017年培训补习班参加教练员名单.docx



体育总局田径中心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