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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1 14:14:00    来源: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中心,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国家队训练基地,有关单位:

    运动员文化教育是关系到运动员切身利益和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一直受到国务院领导和总局党组的高度重视。自2010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体育总局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来,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国家队、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大投入,扎实推进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同时,在工作中也遇到了学习与训练时间安排矛盾、学习条件难以满足需求,以及职责不明确、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圆满完成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规范和加强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文化教育的组织领导。
(一)科教司依托训练局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中心,全面负责国家队运动员的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完善工作制度,申请专项经费,制定工作计划,进行督促指导,为国家队运动员的文化学习创造有利条件。

(二)国家队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工作遵循“谁组队、谁负责”的原则。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对于集中训练两个月以上的国家队,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运动员文化教育管理部门和专(兼)职管理人员,设立文化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人员负责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协调、督促和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协助国家队开展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工作。

(三)国家队项目部(领队)全面负责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项目部(领队)应协调教练员重视和支持运动员的文化学习,建立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确保学习时间,督促运动员完成学习任务;直接负责管理高中段以下的运动员的文化学习,协调配合有关院校安排大专以上运动员的学习。
(四)国家队训练基地应无偿提供教学场地,建设和改善教学条件,逐步完善远程网络教学的设施,满足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教学需求;设立专人负责协调、协助驻训国家队开展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工作。
(五)国家队运动员学籍在的高等院校,应主动协调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国家队,为本校招收的运动员制定学习时间安排,落实教学师资,按照国家高等教育的要求完成教学课程。
二、进一步明确教学要求,完善教学机制,实施分类别多元化教学。
(六)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学历教育、素质教育。学历教育指初高中学龄运动员的基础文化学习课程和大学以上学龄运动员的基础课程学习;素质教育指围绕运动员训练、比赛和职业发展的需求,开设的体能训练基础知识、运动伤病预防与康复、励志教育与礼仪、职业生涯规划、应用文写作、英语、电脑、美术、音乐等课程。
(七)高中段以下的运动员每周文化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个学时,其中基础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个学时。大学本科以上学龄运动员,每周参与素质教育不得少于2个学时。
(八)高中段以下学龄的运动员是文化教育工作的重点,必须做到全覆盖。支持国家队采取共建、联合办学等方式,利用训练基地周边学校教育资源,推进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大专以上基础课程学习,可通过教师面授与远程网络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基本课程学习。
(九)科教司和运动员文化教育中心,将积极协调有关单位,整合教学资源,建立和完善运动员远程网络教育系统。调动和发挥社会机构的作用,为国家队运动员提供个性化教学服务。开展运动员素质教育专家库和教学资源库建设,丰富国家队运动员的素质教育形式和内容,满足国家队运动员素质教育的需求。
三、进一步完善资助和激励制度,建立注册系统,加强督导检查工作。
(十)开展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示范队建设,对于重视文化教育工作、效果突出的国家队,给予政策支持和经费倾斜,树立先进典型,及时将示范队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各国家队中宣传和推广。
(十一)完善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资助和激励制度,建立运动员文化学习资助基金,鼓励运动员参加文化学习,对于学习积极主动,学习成绩优异的运动员,给予资助学费和表彰奖励。
(十二)建立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注册系统,抓好基础性工作,对进入国家队的运动员应进行注册,建立档案,动态记录和监控运动员的学习情况,实时进行动态管理;协助国家队和运动员制定个人文化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
(十三)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国家队应逐步建立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水平准入制度,国家队入队选拔前应统一进行文化水平测试,文化测试成绩作为入队选拔的参考指标。
(十四)科教司、运动员文化教育中心联合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成立国家队文化学习专家指导委员会,对文化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建立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督导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营造良好的文化学习氛围。
(十五)体育总局将开通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和官方微信,定期推送运动员学习资料和服务信息,建立各国家队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希望各中心、国家队利用文化教育网加强宣传和报道,营造良好的文化学习氛围。
(十六)科教司将联合有关单位(如体育基金会、体育彩票中心等)和社会相关教育机构(如运动员教育基金、新东方、学而思等)策划大型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活动,吸引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