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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21 11:15:20    来源: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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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录取原则

在执行《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0]169号)的基础上,根据我校体育专业教学现状和学校运动竞赛队的实际需要,按下述原则择优录取:

1.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及我校2021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中的报名条件,已在“体教联盟APP”或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上报名、缴费且通过资格审核。

2.考生按要求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40分。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不低于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150分;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130分。

3.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4.我校在遵循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各项目报考情况及体育专业教学现状和学校运动竞赛队的实际需要,确定分项目(或小项)分男女招生计划数,项目之间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

5.我校根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各项目(或小项)分男女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6.田径项目按径赛、田赛、全能分类分男女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足球守门员录取人数男女各不超过1人;排球自由人录取人数不超过排球录取人数的30%。

7.考生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8.凡是发现在运动员资格审核及考试过程中有作弊或违纪行为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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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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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拟录取考生还须报国家体育总局和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审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四、公示说明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上传到国家体育总局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尽快实名向我校反映问题,我校将及时就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妥善解决,并对提出异议的个人给予保密。请实事求是地提供详细的情况和证据,并以署名信函的方式将所反映的问题连同相关材料寄给我们。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1.学校招生就业处

电话:0898-65888710

传真:0898-65880571

电子信箱:hszsb@hainnu.edu.cn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571158

2.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

电话:0898-65882013

电子信箱:jjb@hainnu.edu.cn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邮编:57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