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2017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1-04 15:25:00    来源: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吉林师范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建有四平、长春两个校区。学校现有63个本科专业,1个“满族语言文化”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08个硕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招生。经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我校运动训练专业2017年继续招生。运动训练专业主要培养具有竞技运动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专项运动训练的基本能力,能从事运动训练教学、训练、科研、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招生项目
田径、篮球、击剑
二、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
三、招生计划
拟招生40人,本科学历,学制4年,学费每学年9000元/人。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每学年减免一半学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免收全部学费。
学校根据考生报考实际、学校项目需求和组队情况确定分项招生计划。
四、报考安排
(一)报考条件
1.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具备指定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审批日期截至2017年2月28日)。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
(二)报名及填报志愿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12:00—3月15日12:00。
2.报名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未缴费的考生将不予以确认。
(三)报名操作步骤
考生依据我校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tyzsxx/)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考试安排
(一)文化考试
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组织评阅试卷,并公布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统一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
1.考试科目:政治、语文、数学、英语
2.考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23日
3.考试地点:考生在生源地参加考试,具体地址详见文化考试准考证。
(二)体育专项考试
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1.现场确认
考生本人必须于2017年5月5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信息确认,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2)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体育专项
2017年5月6日,田径和篮球在我校四平校区进行考试。
击剑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通知为准。
、录取
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1.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文化考试成绩单科成绩为零,一律不予录取。
2.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文化成绩和专项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 30% + 体育专项成绩 * 7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
1.招收项目:田径、篮球、击剑。
2.免试入学条件
(1)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职业运动员不受此条限制)。
(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田径、篮球、击剑曾获指定项目比赛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
②篮球、田径获得运动健将称号,击剑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3.申报材料
(1)《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见附件)(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须所在基层单位、本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3)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
(4)身份证;
(5)电子照片(证件照)。
4.办理时间与地点
2017年2月27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免试入学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学校对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进行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八、学历证书
运动训练专业的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毕业条件且满足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将授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
九、其它
1.招生简章公布后,若上级相关部门对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做出新的规定时,我校将执行新的规定要求。
2.考生若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申报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3.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相关事宜,任何盗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人员,一经查明,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请考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联系方式
四平校区: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邮政编码:136000
学校网址:http://www.jlnu.edu.cn
招办网址:http://web.jlnu.edu.cn/zsb/
咨询电话:0434-3294661
电子邮箱:jlsdzs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