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2018年招收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8-02-15 18:19:53    来源: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为加快高层次体育人才培养,经国家批准,我校每年可招收一定人数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已有奥运会冠军、世界锦标赛冠军、世界杯冠军及教练员许海峰、李玲蔚、张怡宁、陈中、孟关良、孙福明、杨波、韩晓鹏等三百余人在我校硕士冠军班学习。


一、招生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祖国的体育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在近2—3届奥运会、世界锦标赛及世界杯赛(后二者在项目上须与奥运会项目一致)中获得单项冠军和集体项目冠军的运动员(集体项目为主力队员);担任上述获得冠军队员的单项教练和主教练的教练员。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北京体育大学规定。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二、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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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类别


定向培养:毕业后回原定向培养单位工作。



四、报名程序


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2月15日至3月10日

报名网址为http://bm.bsu.edu.cn/gjb

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费138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将不予退还。网报期间未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报名材料


1.报名表


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请用A4纸打印报名表。要求:报名表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由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中央军委体育管理部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审核其参赛资格、比赛成绩及任教资历并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


2.运动成绩证明


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公函纸)出具的世界冠军成绩证明或所带世界冠军任教资历证明。


3.运动成绩证书复印件


已取得的世界三大赛冠军成绩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者由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官方网站公布的运动成绩(请用A4纸打印,并加盖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公章)。


4.证书复印件


⑴ 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大专毕业生:

① 学历证书复印件;

② 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

⑵ 应届本科毕业生:

① 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证明公函(公函内须注明考生拟将获取本科毕业证书的年月);

② 学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

⑶ 请考生务必对自己的学历或学籍进行核实认证,如在报考过程中出现学籍或学历有问题的,下一年度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⑷ 申请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具体申请步骤见

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于2018年3月15日前按要求向我校提交以上书面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备两套),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务请使用邮政EMS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邮寄至我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注明“2018硕士冠军班报名),不接收现场提交报考材料。


五、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时间拟定为:2018年3月31日(如有变动我校将提前通知) 

审核通过的考生,必须按时前来我校参加复试,学校将直接电话通知审核通过的考生,务请提前规划安排行程,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内容:专业理论及技能,主要依据考生本人填报的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进行考核;复试方式:面试和笔试相结合。


(二)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条件和复试成绩,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上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核通过并报教育部批复后办理录取手续。



六、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取。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3000元(以上为2017年标准,2018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

北京体育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989047、62989342

监督电话:010-62989450

网 址:http://zs.b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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