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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大学单招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8-02-23 16:34:37    来源: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学校,2017年被国家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经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我校运动训练专业2018年继续招生。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未参加高考报名造成的录取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2、具备我校招生项目之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证书截止审批日期为2018年2月28日,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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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上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于2018年3月1日-3月15日期间,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中的体育单招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四、考试安排

1、体育专项考试

分项目采取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考试安排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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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化考试科目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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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原则

1、在考生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我校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在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若部分项目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则将该项目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项目,按综合分(不分项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调整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再按综合分(不分项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二志愿考生。

2、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进行综合评价;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进行综合评价。

3、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者,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六、优秀运动员免试条件及入学办法

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7﹞147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在运动训练专业中的招生项目中接收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

1、免试条件

(1)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2)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职业运动员不受此条件限制)。

(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曾获指定项目比赛最高级别组(详见体科字﹝2017﹞147号文件中的附件2)全国前3名、亚洲前6名、世界前8名。

②获得篮球、排球、田径项目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等级,乒乓球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4)接收项目与运动训练招生项目相同。

2、申报材料

(1)《普通高校201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扫描件或照片)。

(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扫描件或照片)。

(3)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4)身份证(正面照片)。

(5)电子照片(证件照)。

3、办理程序

(1)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要求执行)。

(2)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在2月25日之前向我校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办理。我校对申请免试的运动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在2018年3月1日12:00前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网站APP(体教联盟)的“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七、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吉林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431-85168305(招生办)、85168061(监察处)。

八、其他

1、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由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对所有录取新生进行专项复查,经复查有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并勒令退学。

3、运动训练专业的学生修完我校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毕业条件且满足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将授予吉林大学学士学位。

4、如有其他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5、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承办招生相关事宜,提醒各位考生警惕各类招生诈骗行为,避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0431-85168305、0431-85166226(传真)、吉林大学体育学院 0431-85168231

咨询邮箱:jdzsb@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网址:http://zsb.jlu.edu.cn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0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