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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教练员科学训练系列讲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3 10:08:52    来源: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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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有关单位:

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7]13号)要求,取得科学训练讲座结业证书是获得教练员高级岗位合格证书的必要条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总局“科技助力奥运”的部署要求,提升我国教练员科学训练水平,促进最新科研成果在训练中的推广应用,科教司将继续委托北京体育大学,上海、武汉、西安、成都、沈阳体育学院等体育院校承办科学训练系列讲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地点

讲座由上述六所体育院校于4月至6月期间分别举办,各参训单位所属教练员参加培训的时间、地点见附件1。

二、讲座内容

讲座主要围绕12个专题进行,详见附件2。

三、参加人员和人数

参加人员由相关省(区、市)体育局负责推荐,教练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等级的教练员资格。

每个承办院校应负责培训人数不少于55人。

四、经费

培训期间食宿费及培训费由国家体育总局负担。

五、有关要求

(一)各省(区、市)体育局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具体负责的职能部门和人员,认真做好讲座的推荐报名工作。报名采取单位推荐和教练员网上填报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按照附件1中的分片,将报名表(附件3)提交至相应的承办院校,拟晋升高级教练员的人员优先参加,报名时应附被推荐人中级或以上级别教练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二)各承办院校应尽快通过国家体育总局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系统(http://ydypx.univsport.com)发布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办班具体时间、地点和课程安排等事宜,按照体科字[2017]13号文件要求做好招生工作,并对培训班进行过程管理。

(三)被推荐教练员应通过国家体育总局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系统(http://ydypx.univsport.com)“教练员注册登陆”栏进行网上注册并报名。

(四)各承办院校应做好调查研究,定位于高级教练员岗位需求,讲授最新的、前沿的科学训练知识和研究成果,组织安排学员论坛和小组交流,为学员提供交流和研讨平台。认真做好讲师的选择,选派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作为专题讲师,优先选择参加过体育总局讲师培训班的讲师。

(五)各承办院校应在讲座结束后一周内对讲座组织情况、讲座效果、存在问题、教练员的意见和建议等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及时将总结以正式发文的形式报体育总局科教司。讲座结束后,所有学员均需填写《培训项目质量评估表》(附件4),承办院校填写《培训项目结项审核表》(附件5),报送体育总局科教司。

联系人:单涛、范英华

电 话:010-67134017,87182328

传  真:010-67134017

附件: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练员讲座安排表

2.全国教练员科学训练系列讲座专题

3. 2018年全国教练员科学训练讲座报名表

4.培训项目质量评估表

5.培训项目结项审核表

体育总局科教司

2018年3月15日



附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练员讲座安排表.docx

全国教练员科学训练系列讲座专题.docx

2018年全国教练员科学训练讲座报名表.docx

国家体育总局培训项目质量评估表.docx

国家体育总局培训项目结项审核表.docx